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(新春走基层)四川阆中:老百姓自发“击鼓飘香”大巡游******巡游。 张晓东 摄花轿巡游。 张晓东 摄幺妹船。 张晓东 摄舞龙舞狮。 张晓东 摄阆中天宫镇村民们喜迎新春。 张晓东 摄表演巴象鼓。 张晓东 摄
1月18日下午,在四川南充阆中市天宫镇,随着欢快地锣鼓声、巴象鼓点响起,五颜六色的巡游队伍开始出发。“喜迎新春·年味天宫”由老百姓自发组织,近300人的大型民俗活动“击鼓飘香”围着该镇景区道路大巡游,让该镇村民和游玩的游客提前感受到春节的来临。在天宫镇民间,每年正月有开展“击鼓飘香”的传统风俗,巡游队伍以“仙女祈福”为序幕,在锣鼓声中出发,表演舞龙舞狮、抬花轿、巴象鼓、幺妹船、秧歌队等民俗活动,并在天宫院罗盘广场上开展“天官赐福”体验和民俗表演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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